1、承担组织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及监督实施工作。
2、负责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。
3、负责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的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。
4、负责收集、汇总、上报辖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,分析、预测食品安全形势,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。
5、承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